为大力传播文明风尚,弘扬文明精神,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全面提高我校师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,为建设文明、道德、和谐单位提供思想保证,同时为纪念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》发布17周年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特制定网络文明风尚传播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开展践行网络文明风尚、创建活动为载体,坚持以人为本、和谐创建、全员参与、共同享有的指导思想和创建原则,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为人民服务的意识,培养学生的网络文明素质,培养网络文明道德观念,提升我校师生的整体文明程度,为创建文明单位打下良好基础。
二、活动内容
(一)成立领导小组
我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,主管领导任副组长,信息处牵头,各主要职能处室、级部负责人参加的网络文明风尚传播活动领导小组,负责网络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实施工作。具体人员安排如下:
组长:傅强
副组长:李斌宜
成员:信息处主任、各主要职能处室、级部负责人
(二)营造浓厚氛围
我校在各教学楼、办公楼内设置的崇德修身、向善向上的道德宣传牌、温馨提示语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》,利用校园网、校园微博、微信、宣传橱窗、公示展板、滚动屏幕及校园广播进行网络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宣传和展示,营造浓厚道德文化氛围。
(三)搭建传播平台
在全单位范围内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,让每位教师和学生都参与到活动中来,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社会效益。在单位内部开展网上和手机文明传播行动,营造健康的网络和手机文化环境,在活动中弘扬优秀文化,抵制不良文化。
(四)规范上网要求
制定文明上网规范,引导全体教师和学生要恪守网络道德,文明上网。
(1)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国家法律法规。
(2)执行学校微机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。
(3)自觉遵守《保密法》、《档案法》,以及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,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,不传送有损国格、人格的信息;不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;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。
(4)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,不发表任何诋毁国家、政府、党的言论,不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、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。
(5)不得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;不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,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。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。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。
(6)不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,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,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,滥用网络资源。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。禁止破坏数据、破坏网络资源,或其它恶作剧行为。
(7)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等有害信息。不得浏览色情、暴力、反动站点。
(8)不捏造或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、诽谤他人、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。
(9)善于网上学习,不浏览不良信息;要诚实友好交流,不侮辱欺诈他人;要增强自护意识,不随意约会网友;要维护网络安全,不破坏网络秩序;要有益身心健康,不沉溺虚拟时空。
(10)有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教师或学生,学校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。
(五)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》学习活动。
(六)结合我校开展的“道德讲堂”、“道德经典诵读”、“文明有礼培育”等活动把网络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向纵深处推进。
三、 活动实施步骤
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(3月1日——4月5日) 采取我校统一布置,各处室、级部根据学校的布置和计划,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处室和级部的活动方案,召开动员大会,并指派专人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,确保活动收到实实在的效果。
第二阶段 实施阶段(4月6日——10月31日) 按照我校的部署和计划全面推行文明风尚传播活动,具体活动时间及细节,各处室、级部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安排,我校将成立工作检查小组,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和指导。
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阶段(11月1日——11月30日) 在上级单位的组织和指导下,我校将对学习落实“实践文明风尚、创建和谐单位”活动情况进行总结。根据各项创建工作要求查漏补缺,及时整改。
四、活动要求
1.高度重视: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,各处室及级部活动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感,按照我校的相关规定,把活动工作落到实处。
2.严格督促检查: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,对活动的每一阶段进行督促检查,促进活动健康、有序、深入开展。
3.讲实效。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,切实能够起到大力弘扬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思想增强诚信意识,加强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。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。有力的促进和夯实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。
日照一中
2018年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