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
日照一中实验室
一、人员组成
(一)校长:尚洪兵 全面负责学校工作
(二)副校长:崔久华 学校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
(三)副校长:田玉辉 学校教学工作分管负责人
(四)教学处副主任: 西校区:刘 宏 东校区:安 斌
(六)实验室管理员:
1.物理实验室负责人:西校区:赵为京 东校区:张贵珍
2.化学实验室、危险化学品、危险废弃物管理负责人:
西校区:娄善平 东校区:毕秀传
3.生物实验室负责人:西校区:毛永真 东校区:高华娟
(七)实验教师:
1.西校区物理教师:刘贤法 刘宏 李洪彬 孙玉峰 刘超 赵美鑫 焦倩钰 许政涛 王宗波 万向东 陈辉 秦玉庆 李洪军 邓锦 李晓龙 张可鹏
东校区物理教师:岳超磊 王丰吉 丁立海 相翠翠 李 杰 董 方 安宝胜 丁州龙 李芳梅 王雪娟 王玉洁 吴月兆 陈常春 安佰强 杨洪光 张砚瑜 李朝艳 孙 慧 费海坤 郭瑞芹 杨为健 臧陆峰 冯 琪 李其余 荣坤华 司振刚 宋昱儒 徐恒峰
2.西校区化学教师:王希席 赵秀梅 丁 燕 张 霞 韩德鹏
田彦光 丁五州 张艳艳 辛本忠 刘丽丽 孙小娟 郑红娟 马翠玉
东校区化学教师:张传景 申延法 宋学昌 时 磊 盛顺利 厉江海 王绪涛 董国英 李江霞 李 俊 周 艳 丁 晓 蔡明华 韩立娜 贺 廷 王 艳 相福亮 袁春菊 李美玲 李乃峰 刘玉萍 王烁钧 郝艳芳 李宗军 隋雨村 王明锡
3.西校区生物教师:厉建强 秦泗玲 毛永真 庄肃雯 王晓飞
李 娜 刘淑蓉 惠芙玲 王燕辉 陈祥军 宋 娜 潘曰磊 赵世杰 吴孝梅 辛本翠
东校区生物教师:李西亮 董淑京 许崇武 李海燕 李培红 李文明 刘 欣 朱作玲 李文敬 单亦春 孟凡秀 张丽欣 赵致平 李建华 程 娜 秦 萍 代萌伟 秦慧君 李 欣 李秀润 马光静 潘淑红 王其霞 朱先华
二、各实验室负责人职责:
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,如督导实验室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;组织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认定、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;协调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;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、实验操作过程、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及定期进行评估;提供实验室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以及人员培训工作。
一、尚洪兵(校长)安全责任
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,负责全校安全工作。
二、崔久华(副校长,学校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)安全责任
1.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工作。
2.负责制定、完善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。
3.指导或督促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。
4.负责督促解决实验安全与环保中的重要事宜。
三、田玉辉(副校长,学校教学工作分管负责人)安全责任
1.负责分管安全校长交办的教学处安全方面的所有事宜。
2.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检查。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检查。
3.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学安全检查。
4.负责监督实易燃、易爆和易制毒等物品的购买及收发,并对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危险品进行监督。
四、刘宏 安斌(教学处副主任教学处工作负责人)安全责任
1.负责各校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,出现事故及时处理和上报。
2.负责各校区实验室安全卫生督导,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,并做好记录。
3.负责组织各校区实验室安全设施和器材的定期检验和督促更换。
4.负责组织各校区安全教育课程工作。
5.为各校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各校区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工作。
六、实验室管理教师安全责任
1.预防为主,杜绝火灾隐患。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。定期检查防火设施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确保能有效使用。学生初次进入实验室必须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和指导。
2.所管理的实验室严禁吸烟或焚烧其它物品。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,发现火灾主动扑救,及时报警(119)。没有做到的,实验室管理老师负主要责任。
3.实验室管理老师每天离开实验室前,要作必要的安全检查,关水断电,关窗锁门。
4.实验室管理老师负责所管理实验室安全设施和器材的检查与更换。
5.实验室管理老师负责做好实验仪器资产清查、入账、报修;
6.实验室管理老师负责实验室管理档案的准备、整理,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、实验室卫生等。
7.为所管理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所管理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工作。
七、实验教师安全责任
1.实验教师要对上课期间的实验器材和实验过程进行管理,严格按实验规程操作,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,要加强实验过程中水、火、电、气、仪器、设备、
工具的监管,尤其是危险实验药品的管理,防止发生意外。
2.实验教师使用实验药品,保证危险药品不流向学生,不流向社会。如果药品流出发生意外和安全危害,实验教师负主要责任。
3.上实验课时必须按规定指导学生操作,把实验中可能出现不安全的因素告知学生,没有告知的实验教师负全部责任,告知了学生没有遵守的学生负主要责任。
4.上实验课学生做实验时,实验指导教师不得离岗,离岗后学生发生安全事故,实验指导教师负主要责任。
5.实验课时使用到的危险药品,必须向学生强调,不要用手拿、用鼻闻,没有强调的发生意外,由实验教师负主要责任。
6.安全事故应急措施:
不管在什么情况下,学生一旦发生意外,实验教师不能不管学生,责任人应立刻协同教务处送往医院,同时通知班主任及分管领导。责任人要在医院陪同,不得随意离开。
7.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。不论大小事故,凡隐瞒不报的,要追究责任、严肃处理。
8.以上责任要引起高度重视,谁当班时发生的事由谁负责。
9.为实验课安全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实验课各项安全管理工作。
八、学生安全责任
1.提高自我防范、保护能力,增强防火、防盗、防骗、防毒、防意外伤害意识。
2.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、仪器操作规定和安全制度及条例。
3.禁止在实验室打架斗殴、聚众起哄等干扰他人正常实验的违法违纪行为。
4.未经过老师批准,不准把实验室有腐蚀性或有毒药品带出危害他人,私自带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,当事人负全部责任。
5.学生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环保与习惯教育课,并通过考核才能进入实验室。
6.实验室内禁止吸烟、烹饪、进食,禁止将食物放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或储藏柜中。
7.实验过程中发生把实验用物品碰洒、损坏等情况,并对自己或他人造成危害的,当事人负主要责任。
8.实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宜,实验教师已经告知,但学生没有按要求操作,造成自己和他人危害的,当事人负主要责任.
山东省日照第一中学
2021年9月27日
上传人:付鲁峰
审核人:刘 宏 安 斌
复核人:田玉辉